庄子对于道、德的看法同老子的一样。
在孔子的时代,已经有一些贵族丧失土地和爵位,又有些平民,凭着才能和运气,胜利地成为社会上、政治上的显要人物。所以解决的办法,只有让他不自虑,不自说,不自为,但是命令别人替他虑,替他说,替他为。
"(《韩非子·五蠹》) 由于这些全新的情况,出现了全新的问题,韩非认为,只有用全新的方案才能解决,只有愚人才看不出这个明显的事实。不以智累心,不以私累己。赏罚可用,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。新的情况带来了新的问题。不过他也不需要总是亲自检验效果,他可以派别人替他检验,这些检验的人又是"实",又严格地循其"名"以责之。
"(同上) 很清楚,这个程序的后部分正与法家相同。治国之道 为了适应新的政治形势,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国之道,如上所述,他们自以为是立于不败之地的。"(同上) 我们不可能通过实际经验来决定什么是最大的、什么是最小的实际事物。
他以极其赞叹羡慕的心情同北海若谈话,可是北海若对他说,他北海若本身在天地之间,真不过是太仓中的一粒秭米。其生之时,不若未生之时。"我知天下之中央,燕之北、越之南是也"。据说,他有一次骑马过关,关吏说:"马不准过。
但是他们并不完全相同,这更是事实。这句是说,"今"与"昔"是相对的名词。
所以真正创建名家的人是晚一些的惠施、公孙龙。名家的人提出一些怪论,乐于与人辩论,别人否定的他们偏要肯定,别人肯定的他们偏要否定,他们以此闻名。惠施是庄子的真正好朋友,这个事实就是这一点的例证。但是,我们若把每物当作一个个体,我们又由此认识到每个个体都有其自己的个性,因而与他物相异。
道家是名家的反对者,又是名家真正的继承者。第二点是:"求马,黄黑马皆可致。这时候我们就认识到:人都是人,所以所有人都相同。"无厚不可积也,其大千里。
它内面再没有东西了,就是最小的("至小无内")。像这样下定义,就都是绝对的、不变的概念,像这样再分析"大一"、"小一"这些名,惠施就得到了什么是绝对的、不变的概念。
用手摸,则只"得其所坚",只得一坚石。感觉白时不能感觉坚,感觉坚时不能感觉白。
由于这个原故,公孙龙讲到"指"的时候,它的意义实际上是"观念"或"概念"。这就是"无坚得白,其举也二。"日方中方睨,物方生方死"。每个事物总是正在变成别的事物。所以惠施所谓的"小同异",正是这种同和异。但是充分运用名家对于超乎形象的世界的发现,这件事情却留给了道家。
当时的中国人以为中国就是天下,即世界。公孙龙把共相叫做"指",就是这个原故。
"一切"即"一",所以"一切"无外。公孙龙为什么以"指"表示共相,正是兼用这两种意义。
这种同和异,正是惠施所谓的"大同异"。今昔的相对性就在这里。
可是"桌子"在这句话里指一个抽象范畴,即名称,它是不变的,永远是它那个样子。公孙龙的证明有两个部分。这个事实是实际世界中有些物坚而不白,另有些物白而不坚。除了马作为马,又还有白作为白,即白的共相。
为了充分理解这两个命题,有必要拿它们与《庄子·秋水》篇的一个故事作比较。""把爱万物、天地一体也"。
自其同者视之,万物皆一也。"指"字的意义,有名词的意义,就是"手指头"。
循环无端,故所在为始也。"名"是绝对的,"实"是相对的。
惠施、公孙龙代表名家中的两种趋向,一种是强调实的相对性,另一种是强调名的绝对性。惠施的相对论 惠施(鼎盛期公元前350一前260年)是宋国(在今河南省内)人。我们说,所有人都是动物。例如说,"这是桌子","苏格拉底是人",其中的"这"与"苏格拉底"都是"实",而"桌子"与"人"都是"名"。
"至大"与"至小"。《韩非子》认为,这两个人有关法律的"言",效果很坏,像邓析的一样坏。
它对于"名"无所分析。在当时,南方几乎无人了解,很像两百年前美国的西部。
我们来看一句简单的话:"这是桌子",其中的"这"指具体的实物,它是可变的,有生有灭的。以其至小,求穷其至大之域,是故迷乱而不能自得也。